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煤泥电子销售公告
发布:2019-02-20 16:25:29 来源:易能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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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(石拉乌素煤矿)现委托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易能通)对煤泥以竞卖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,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,现公告如下:

一、交易时间

交易时间:2019年2月25日10:00-10:30

二、交易资格

投标人须出具企业资质证书、营业执照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文件,由易能通审查。

三、交易模式与成交规则

1、采取竞价交易模式

2、竞价采取一次报价方式,按照“优先价格高、其次数量大、提报时间早”的原则,实行最高价成交,即该最高报价为本场中标价。

3、投标企业为5家及以上,未中标的投标企业,如认可中标价格和余量派单的可以跟标,按照“优先价格高、其次数量大、报价时间早”的原则,包括中标企业和跟标企业最多取三家;

四、标段信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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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
1、报价:按元/吨为单位,最小变价为0.5元/吨。

2、煤炭质量标准:以场地实物为准,投标企业自行于竞价前对标的物煤泥进行检验,一经报名则视为对煤泥质量的确认。

五、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

1、交易保证金

(1)每个投标企业在竞价前,需向易能通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,交易前24小时拒收交易保证金。交纳保证金的企业方可参与正式交易。

(2)如果未中标,交易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付。

2、履约保证金

(1)交纳时间:中标企业需在签订煤泥采购协议前交纳;

(2)交纳比例:按合同价款的10%一次性交纳,履约保证金交纳到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(石拉乌素煤矿)的指定账户。

(3)履约完成后,无任何争议,退还履约保证金。

六、付款与结算

1、付款方式(先付款后提货):

(1)首次付款,在签订合同后即时缴纳;

(2)每次预付货款按照合同中标价格,不低于2万吨。

2、结算

(1)数量:依据以煤矿过衡数量为准。

(2)开票:中标企业于每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下午16点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开票信息资料到石拉乌素财务科开具煤泥销售发票。

3、服务费: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(石拉乌素煤矿)煤泥场地管理和煤泥装车,中标企业需按每吨2元支付煤泥管理服务费,煤泥管理服务费与煤泥款需同时支付,分别打入指定账户。

七、其他约定

1、中标企业自行组织运输煤泥并支付运输等费用。

2、煤矿煤泥场地不具备车辆装标吨条件,煤泥在运输过程中因超吨、环保或其他任何事件产生的处罚,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。 

3、中标企业车辆应遵循煤矿相关管理制度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,扰乱现场装煤秩序,按违约处理。

4、在竞价之前,参与竞价的投标企业应对矿方煤泥质量、发运环境、道路通行状况、地矿关系等提前进行调研或协调,如因对上述情况不了解而造成违约,责任由投标企业承担。

5、合同履行期间煤矿若出现无法预见或控制的原因,如政府限产停产、煤泥干燥、洗煤厂二期扩建等因素,无煤泥产品供应时,煤矿不承担任何责任,保证金及货款退付。

八、违约处理

1、交易违约:

(1)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内,若中标企业选择放弃成交,扣除中标企业交易保证金10万元。

(2)以虚假等手段获取投标资格成交的,扣除交易保证金10万元,取消成交结果,报价作废。如投标企业涉及违法,移交交易所在地司法机关处理。

2、合同违约:

(1)、中标企业未按合同约定预付货款,视为中标企业单方违约,扣除中标企业履约保证金10万元。

(2)中标企业应保证发运及时,不影响煤矿生产,因发运不及时存放超过2000吨,煤矿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。

(3)中标企业在装车、运输煤泥过程中造成煤矿设施损坏等事故由中标企业承担全部责任。

(4)如中标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,按照合同约定处理。

九、合同履行期限

1、2019年3月1销售合同执行期:

2、从2019年3月1日00:00起执行,至2019年5月31日00:00止。

3、中标企业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次日,前往煤矿签订煤泥采购协议并及时支付货款,否则按交易公告违约条款处理。

十、业务联系人/电话/传真:

市场部:乔树龙 15248404919

交易部:王  旭 18047778200

金融服务部:鲁星宇 15047717903

传真:0477-8975732 0477-8975602

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

2019年2月20日